太政〔201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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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康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太康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20日
太康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周发〔2016〕11号)文件精神,依法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简称“两违”)行为,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法治和居住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两违”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五城”联创活动和百城提质工程顺利实施为抓手,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以点带面、全面整治,逐步拆除存量“两违”,杜绝新增“两违”,整治乡镇、马路市场及道路拥堵、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不断提升居民生活环境。
二、第一批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谢安路、建设路、阳夏路、支农路、交通路、团结路、银城路、高速连接线、未来路、迎宾路及其他城市主干道路两侧的“两违”建筑。城市6个出入口附近的“两违”建筑。
责任单位:城关镇、毛庄镇、城郊乡、大许寨乡、老冢镇、独塘乡等6个乡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国土局、住建局
(二)全县2014年至2017年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及不实耕地图斑。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国土局
(三)侵占县道、省道、国道道路及沟渠,违法违章建设的“两违”建筑,沿线绿化整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
(四)侵占新涡河等河流的河道、河堤,违法违章建设的“两违”建筑。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属地乡镇政府
(五)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范围内违法违章建设的“两违”建筑。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国土局、住建局
(六)规范整治各乡镇政府辖区马路市场、垃圾堆放点、道路拥堵路段、广告牌匾、架空线路,美化亮化环境。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城管执法局、住建局
第一批重点整治的具体任务清单,由各乡镇政府和县城管执法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水利局统计上报,经县“两违”综合整治指挥部同意后,以乡镇和相关部门为单位下达交办,限期完成。第二批重点整治任务将根据进展情况,适时交办。对在建“两违”,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拆除,坚决杜绝新发生“两违”,确保工作成效。
三、时间及任务安排
(一)宣传发动(贯彻始终)。逐级成立工作组织,召开“两违”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采取组织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电视台设立专题专栏等方式,实施各项宣传引导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11月21日至25日)。各乡镇政府动员辖区干部职工逐村摸底排查政府驻地规划区的“两违”存量,以及近期开展整治的马路市场、垃圾堆放点、道路拥堵路段等数据,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县城管执法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水利局要根据规划和执法范围,对县城规划区、县道、省道、国道、新涡河等范围内的“两违”建筑进行排查摸底,逐户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第一批重点整治的具体任务清单,由县“两违”综合整治指挥部下达交办各乡镇和相关执法部门。
(三)限期自行整改(11月26日至12月5日)。执法部门分别下达相关执法文书,责令违法违章当事人7天内自行整改。
(四)实施集中拆除(12月6日至12月31日)。城区各乡镇政府组织辖区规划监察执法中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等部门执法人员及乡村干部组成执法中队,对“两违”建筑实施集中拆除。其他乡镇政府组织辖区国土所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及乡村干部,重点开展乡镇政府驻地“两违”建筑拆除、2014年至2017年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及不实耕地图斑的整改、环境卫生治理及交通保畅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两违”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各乡镇要切实履行拆违治违禁违主体责任,精心制定行动方案和推进措施,充分保障人力物力,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两违”综合整治。乡镇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一线督战,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全力攻坚,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二)执法力量下沉。县“两违”整治指挥部从相关部门抽调得力执法人员组建6个执法队,分别派驻毛庄、城关、城郊、大许寨、独塘、老冢等6个乡镇,作为乡镇的执法主体,开展“两违”整治执法工作。县国土局要加强城区外乡镇国土所的人员配备,强化执法力量整合。在“两违”综合整治中,城区六乡镇组织执法队伍,对辖区违法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攻坚执法;其他乡镇也要组织相应的执法队伍,形成执法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坚持分包责任制,乡干部进村入户讲明法规政策和利害关系,争取理解配合、主动拆除,拆除任务不完成,分包责任不解除。强化舆论引导,新闻宣传部门要在各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曝光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两违”危害。要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大喇叭、发放宣传单、印发致拆除户的一封信、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宣传引导,提高群众法治素质和公民意识,促进和谐拆迁。对“两违”建设涉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导其带头拆除。
(四)精心组织“两违”集中拆除。对送达自拆通知期限内拒不拆除的,各乡镇依法强制拆除。在依法拆除过程中,要精心制定预案,做好安全检查,设置警戒区、防尘围挡,备齐拆除机械、喷水喷雾等设备,防止扬尘污染环境。司法、法制、公证等有关部门要全程介入进行法律指导,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消防、医院等单位要配合搞好服务。对暴力抗法、阻碍拆除的,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打击。对“两违”建筑内存放的财物,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依法封存,妥善处置。
(五)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各乡镇要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落实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员及其职责,健全快速查处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要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监控平台的作用,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拆除。严格落实辖区监管职责,督促基层干部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严禁出现“一边拆一边建”现象。
(六)实行有奖举报。举报新发生“两违”建设的,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1000--3000元的现金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各乡镇根据各自职责,必须在第一时间拆除。对发现不及时、拆除不到位,导致“两违”建成的,对相关乡镇和责任人一律严厉问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今后新发生一处“两违”建设,启动问责程序,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举报电话:6863179,举报电子邮箱:3126782564@qq.com。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太康县“两违”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及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总协调组和办公室,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建立和落实分包责任制,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参照已经实施的县处级领导包乡制度,将乡镇“两违”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县处级领导分包范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坚持常态化督导,由县委督查中心统一对“两违”整治工作进度进行督查。加大持续推进力度,县指挥部定期研判会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采取两天一例会,工作进度两天一排名,工作情况两天一通报措施,及时研究协调和督促推动“两违”综合整治行动的开展。
(三)做好应急准备。综合整治期间,要注重运用宣传教育和法律纪律手段,努力做到和谐拆除。各乡镇要因户施策,制定具体周密的应对方案,把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研判准、分析透。对违法不纠、拒不拆除,甚至暴力抗法的,必须依法拆除打击,并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公安部门要备足警力,保驾护航,当好后盾。信访部门也要鼎力支持这次综合整治行动。
(四)加强拆后管理。坚持拆管并重,将拆后区域及时纳入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管理范围。对拆除后的建筑和生活垃圾,由各乡镇负责,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运输,县城管局等部门负责做好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对拆除后的地面空间,要区分类别,合理利用,防止扬尘,可采取植草的办法进行简单绿化。国、省、县道的“两违”拆除认定工作,由县公路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卫片图斑拆除整改认定工作,由县国土局负责。新涡河范围内的“两违”拆除认定工作,由县水利局负责。城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两违”拆除认定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乡镇环境卫生和道路保畅验收工作,由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负责。
(五)严明工作纪律。对参与综合整治工作人员,假公济私、收受财物、弄虚作假、工作棚架的;对涉违党员干部,推诿阻挠、态度蛮横、拒不整改的;对涉违公职单位,大局意识淡薄、拒不配合的;对禁违责任单位,因管控不力导致大体量“两违”出现的,一律交县委纪律作风整顿办公室督查问责。
(六)严格落实奖惩。为弥补乡镇财政经费不足,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活动开展,并为各乡镇安排10万元工作经费,活动结束后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下发。集中拆除期间,根据存量“两违”面积拆除比率、乡镇环境卫生整治进度等工作情况,每两天进行一次排名,排名先进的乡镇长在例会上介绍工作经验,最后两名的乡镇长做表态发言。第一批重点整治部位任务完成后,县政府将召开阶段性总结表彰会,对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嘉奖或记功,并记入干部政绩档案,对行动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公布问责结果。
附件:1.太康县党员干部履行“两违”整治职责公开
承诺书
2.第一批整治重点一览表
附件1
太康县党员干部
履行“两违”综合整治职责公开承诺书
“两违”综合整治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也是我县推进“五城”联创的战略布局,更是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一定全力支持配合全县“两违”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党章》和党员先进性以及党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我以党员、干部的身份作如下公开承诺:
1.本人坚决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两违”行为。如个人有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本人将带头自行拆除。
2.如果亲属有违法建设行为的,本人将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停止违法建设和拆除违法建筑。
3.对乡镇和部门组织的拆违行动,本人将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稳定,确保拆违行动平稳有序进行。
4.带头学习、宣传有关“两违”整治的政策、法律、法规,提高自身和群众的依法建设意识,如发现“两违”建筑将主动制止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5.如果本人有带头违法建设、阻挠依法拆违等行为,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并切实予以整改。
承诺人签名 2017年 月 日
附件2
第一批整治重点一览表
责任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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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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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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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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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关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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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安路、建设路、阳夏路、支农路、交通路、银城路、团结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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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存量两违
2.严控新建两违
3.规范沿街广告、线路、马路市场
4.清理陈年垃圾,美化亮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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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二环路(道路红线宽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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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柘路城关镇辖区段(道路红线宽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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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路南段(道路红线宽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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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柘路与团结路、涡河堤路、东二环路交叉口及其他道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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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涡河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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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
庄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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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安路、建设路、阳夏路、支农路、交通路、银城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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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存量两违
2.严控新建两违
3.规范沿街广告、线路、马路市场
4.清理陈年垃圾,美化亮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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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国道、106国道王隆集段(两侧各20米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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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路(道路红线宽4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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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二环路(道路红线宽50米)
未来路路(道路红线宽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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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连接线(两侧各20米绿化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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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路、南二环路、未来路、高速连接线、国道辖区各主要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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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郊
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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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银城路、团结路、未来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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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存量两违
2.严控新建两违
3.规范沿街广告、线路、马路市场
4.清理陈年垃圾,美化亮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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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环路、东二环路(道路红线宽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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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郊
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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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至睢县省道辖区段(两侧各15米控制区)、106国道辖区段(两侧各20米控制
区)、太康至高贤省道辖区段(两侧各15米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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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存量两违
2.严控新建两违
3.规范沿街广告、线路、马路市场
4.清理陈年垃圾,美化亮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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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环、东二环沿线各主要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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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涡河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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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冢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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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国道至老冢镇刘寨村道路(两侧各20米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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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存量两违
2.严控新建两违
3.规范沿街广告、线路、马路市场
4.清理陈年垃圾,美化亮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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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国道辖区段(两侧各20米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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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连接线(两侧各20米绿化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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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国道辖区沿线各主要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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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
塘
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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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路(道路红线宽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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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存量两违
2.严控新建两违
3.规范沿街广告、线路、马路市场
4.清理陈年垃圾,美化亮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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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国道辖区段(两侧各20米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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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塘至三冢集段道路(两侧各15米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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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许
寨
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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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连接线(两侧各20米绿化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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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存量两违
2.严控新建两违
3.规范沿街广告、线路、马路市场
4.清理陈年垃圾,美化亮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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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至板桥县道辖区段(两侧各10米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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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连接线辖区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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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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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017年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及不实耕地图斑,乡镇政府驻地“两违”,辖区县、省、国道“两违”,辖区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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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存量两违
2.严控新建两违
3.规范沿街广告、线路、马路市场
4.整治道路拥堵
5.清理陈年垃圾,
美化亮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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