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8年太康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技术方案》要求,太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8年3月21-28日,对太康县城市供水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采样监测,共采集水样6份,并依据国家标准(GB5749-2006)进行实验室监测。
检测结果
根据太康县疾控中心当前的仪器设备现状和检测能力,只能检验34项指标:色度、浑浊度、味、臭、肉眼可见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二氧化氯、硒、镉、pH、铬、汞、砷、铅、铝、铁、锰、铜、锌、氟化物、氯化物、氰化物、硝酸盐、硫酸盐、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
(一)出厂水:采集自来水公司水样,依据国家标准GB5749-2006进行检测,出厂水所检34项指标中,均符合国家标准。
(二)管网末梢水:采集光明路北段水样、建设路防疫站水样、团结路南段水样、谢安路东段水样,依据国家标准GB5749-2006进行检测34项指标,其中建设路防疫站水样溶解总固体为1021mg/L,高于标准值1000 mg/L。
(三)二次供水:采集未来华府水样,依据国家标准GB5749-2006进行检测34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
二、检测结果分析
此次监测,共采集1份出厂水,1份出厂水所检项目均合格,合格率100%;采集4份管网末梢水,合格3份,合格率75%,采集二次供水1份,1份二次供水所检项目均合格,合格率100%;
太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城市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监测结果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把检测信息报告及时反馈太康县卫计委、卫生食品监督所等相关单位,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我县城市供水水质卫生状况。
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集中式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要求作好水源卫生防护、水质处理、水质监测和输水管网维护等工作,尤其作好水质净化消毒处理,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卫生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和监测工作;确保供应的生活饮用水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