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我县接到中央环境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第3批1件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太康县板桥镇王公府村,东南方向有一家养牛场,臭气熏天,下雨天粪便水乱流,没有任何治理设施。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反映的养牛场名为红新养牛场,该场位于太康县板桥镇王公府村东南方向。有一栋牛舍,最近处距民舍大约5米,养殖场附近气味较重。
经调查组认真宣传相关政策,王红义同意2日内将存栏牛全部搬到别处饲养。5月7日所有牛已搬往别处饲养,养殖棚四周的粪便已清理干净,并盖上新土恢复原貌。
太康县农牧局针对板桥镇畜牧站站长王西永同志在养殖场环境治理方面监督不力,给周边群众造成了严重影响情况,决定给予王西永同志给予记过处分;板桥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给予负有属地监管责的王公府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苗波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www.365828.com
2018年6月7日
手机客户端
豫公网安备 411627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