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政办〔2018〕14号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太康县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太康县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落实。
2018年3月6日
太康县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实现美丽太康建设目标,根据《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周口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周联创〔2017〕1号)《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周办文〔2017〕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太康建设步伐。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农村绿化美化活动为载体,逐步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的城乡绿化体系。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提升林业生态建设管理水平,夯实农业现代化生态基础,努力构建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太康。
二、目标要求
完成造林1.5万亩,义务植树250.6万株,森林抚育1.7万亩。具体为:
(一)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新植新造、补植朴造,完善林网,提升四旁,达到全县主要廊道林及两侧林网无断档、烂网现象,环境整洁,林相整齐,切实提高造林绿化水平,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县重点打造2条精品绿化线路,各乡镇重点打造1--2条精品绿化线路。
县重点线路1:永登高速太康站出口--银城路南段--产业集聚区--北环路--东环路--城郊乡池庄村--高朗乡党村--张车岗村--马厂镇李麦村--高店村--城郊乡大于村--池庄村--新涡河南岸--银城路北段。
技术要求:坚持一路一沟3行树,一路两沟4行树的标准。实行多树种、多林种造林,乔灌木相结合,绿化美化相结合,突出景观特色。沟、河、路、渠廊道绿化率达到9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90%以上,网格面积200--300亩;村庄绿化覆盖率35%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以上,绿地率35%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林业局,城郊乡、高朗乡、马厂镇、城关镇
县重点线路2:县城东环路--高朗乡--马头镇--朱口镇--马厂镇--城郊乡。探索营造林新机制,按照“政府租地、返租公司、公司造林、造林归已”的模式,对县城东部重要廊道实施造林绿化美化升级改造。
技术要求:造林绿化长度50公里,单侧造林50米,造林总面积2700余亩,株行距3×2米。采取多树种、适生优良树种造林,绿化与美化相结合,打造廊道绿化亮点。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城郊乡、高朗乡、马头镇、朱口镇、马厂镇
(二)农村绿化美化行动。按照全县农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要求,对全县所有村庄进行多层次、高标准绿化美化。对54个示范村、13个标杆村和贫困村绿化美化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支持。示范村、标杆村每村最高奖补10万元,贫困村每村最高奖补5万元。2018年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由县林业局、审计局、财政局及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技术要求:确保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示范村辖区内全域绿化,庭院绿化合格率达到95%以上;村村通道路绿化率达到95%以上;围村沟、河、路、渠等廊道绿化率达到9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以上。各示范村至少建有一个公园或休闲绿地,突出乡村景观效果。达到有花有草,有乔有灌,林相整齐,树种结构合理,色彩搭配得当,高低错落有致,实现乡村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林业局,各乡镇政府
(三)国家储备林建设。启动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18年对县域内大广、永登、周商3条高速两侧各200米范围内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标准实施新造、改造。
工作要求:县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标准操作、施工。责任乡镇负责土地流转、协调、对接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常营镇、板桥镇、五里口乡、逊母口镇、大许寨乡、老冢镇、符草楼镇、张集镇
(四)构树产业发展。发挥林业产业优势,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以构树扶贫产业基地建设为载体,推动构树产业发展。按照全县构树扶贫规划要求,今年完成种植面积1万亩。
技术要求:种植杂交构树101优良树种,宽行1.2米、窄行0.8米、株距1米。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林业局,各乡镇政府
(五)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是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创新义务植树方式、方法,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投入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来。
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绿化示范点,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绿化责任状;有效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对已建立的义务植树基地树立标志牌,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及台账制度,确保全县适龄公民义务植树成活率达到90%以上,保存率达到85%以上,建卡率达到95%以上,尽责率达到90%以上;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配备专职人员,明确专项经费,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职能,有效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