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及县政府领导活动的安排。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和起草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审核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报送的文件,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和各乡镇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各部门对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 (七)承办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的建议和全国、省、市、县政协委员的提案。 (八)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领导决策服务。 (九)负责县政府文电的收发、传递、印制和《政务信息》、《政务督查》的编辑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的信息网络的规划、指导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县政府机要文件,档案的保管、整理、归档和县政府印章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和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人事、党务、纪检、监察和老干部管理、服务及机关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技术知识培训和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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