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简体  繁体
当前位置:首页-->机构介绍
  机构介绍
工作部门
乡镇
直属事业单位
垂直单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部门领导
主任: 张知和
单位职能

        太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负责研究拟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促进全县经济运行协调发展,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一)、具体职能1、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2、指导、协调全县直接融资工作。3、负责国防动员的组织协调和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4、预测全县工农业和运输生产指标。5、组织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稽察特派员,对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作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6、加强对物价总水平的预测、监测、分析和调控,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定价、调价、管理和社会服务性行业的成本预算、成本监测及物价监督检查工作。  (二)、主要职责1、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衔接平衡各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及专项规划。2、做好全县经济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综合协调全县经济结构调整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3、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及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搞好宏观经济形势综合分析,进行宏观经济的检测、预测和预警;参与研究财政政策,提出运用财政、金融、投融资以及税收、物价等手段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4、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投资重点,规划重点项目的布局;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负责国家、省、市和县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协调全县直接融资工作;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组织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对重点项目和县出资、融资及国家银行政策贷款建设项目执行《招标投标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指导、监督重要商品和重要物资的订货、储备、转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棉花、化肥流通宏观政策及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全县市场体系建设的战略和政策。6、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与全县国民经济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互相促进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7、拟定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性相关经济法规、行政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实施。8、研究制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政法、民政、人口、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就业、退伍军人安置、招生及毕业生就业规划的制订实施工作,组织和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9、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价格调控和改革方案,监测全县物价总水平动态,对国家管理的商品和收费价格实施指导、监察和管理。负责工农业生产成本的调查、预审和监测,组织指导全县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暂无信息

主办:www.365828.com办公室 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1221号 值班电话:0394-6816156 国务院第十督查组设立热线电话:0371-65603983、0371-65603993 技术支持:河南山谷创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访问量:

豫公网安备 411627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