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学教育工作。3、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4、指导全县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5、依照法律,负责全县有关仲裁机构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6、负责全县本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装备工作。????7、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和警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初任检察官、法官和律师资格的司法考试报名及申报工作。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