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统计工作的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制定全县性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和完善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 (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收集、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六)承办县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