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续修社会主义新县志、整理历代旧县志。(二)指导编纂部门志、专业志和乡(镇)村志。(三)开展县史、姓氏、族史、人物等研究,并撰写史料、论文、专著等。(四)为上级史志部门提供县情资料和文稿、图片等。(五)开展史志资料咨询、服务,为我县经济建设和党政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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