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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介绍
工作部门
乡镇
直属事业单位
垂直单位
  地方税务局
部门领导
局长: 宋伟
单位职能

        太康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正科级单位。是负责全县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部门。机构设置为二级,即:县地方税务局及城关税务分局、稽查分局、各中心税务所。地方税务局系统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按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办理。实行县人民政府和市地方税务局双重领导,以市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即县地税局的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员编制和经费开支由上级局垂直管理。并对县地税局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业务的指导和协调以及对国家统一的税收制度、政策的监督和组织经验交流等方面。主要职能:太康县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印花税,筵席税(停征),按地方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另外,还负责烟叶税的征收和管理。代征残疾人保障基金、工会经费、价格调节基金。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全县地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局和地方政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稳步实施税收改革,全面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而稳定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依法治税深入推进,提高税收法治水平。全面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活动。税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税收制度和征管体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有效落实,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税收经济分析,贯彻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开展纳税评估,推行税控器具和有奖发票,提高税源控管水平。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加强各税种管理的一系列措施。优化纳税服务,纳税人办税更加方便快捷。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税务文化建设,树立了地税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勤俭节约的好风气。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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